广东虎门大桥合作纠纷案:
当时外方投资者为香港一著名企业,其决策人利用虎门大桥在国防、政治、经济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又错误估计省政府技术、财力难以承受,故意违约,资金迟迟不到位,以此要挟省政府、省交通厅,试图获取更大商业利益。文阳律师从法律上、合同上寻找依据,向省交通厅出具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为省政府、省交通厅追究外商违约责任提供法律保证,既维护了政府的威信,打击了外商气焰,又为中方投资者争取了巨额经济赔偿,使虎门大桥如期开工。
中冰合资纠纷案:
广州甘露宝糖果食品有限公司于1992年成立,是当时最早且唯一一家中冰合资企业。由于产品不适合国人口味,双方出现纠纷,遂决定解散该企业。冰方法律顾问兼合资公司副董事长是冰岛总统私人法律顾问,利用其特殊身份向冰岛总统反映该事件。1994年冰岛总统来中国访问,向中国领导人出具正式外交公函,请求中国政府予以关注。由于冰岛是一个小国(仅二十六万人口),且中冰关系友好,如果处理不当,将在国际上给人以中国持强凌弱、以大压小之印象,并可能影响李岚清副总理1995年对冰岛的回访。本人依据中国法律及国际私法准则,妥善处理,全程监督中方将外方应得利益汇出境外,既维护了中国的国际形象,也保障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外商投资利益。
亿安广场纠纷诉讼案: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诉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欠款(社保金)纠纷案,涉案金额近5亿元,又由于社保基金是全市人民的“保命钱”,因此该案的社会、政治影响不言而喻。文阳律师积极寻找被告财产下落,请求法院成功查封亿安广场物业,确保了社保基金之安全。文阳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多次获得市政府领导的表扬。
广州大学城法律顾问:
广州大学城为近年广东省最大基建项目,投资近1,000亿人民币。大学城建设指挥部采取竞投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本所在全国知名的十几家律师事务所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文阳律师凭借丰富的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服务经验,担任大学城法律顾问,为建设指挥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云南红河红商标案:
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委托方都需赔偿对方当事人人民币两千万元,而经文律师之代理,最终在最高法院申诉成功且委托方只需象征性补偿对方两万元。两千万与两万元差距不可谓不大,当事人对此结果满意之极。
连云港亚洲集装箱案:
美国昌盛贸易公司因与河南江河机械厂(现改名为河南江河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连云港亚洲集装箱有限公司(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集装箱公司)合资纠纷案,依据双方合资企业章程,选择瑞典商事仲裁院仲裁。文阳律师接受美国昌盛贸易公司的委托,代表美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参与仲裁,现仲裁正顺利进行。由于文律师准备工作充分、扎实,美方胜诉胜券在握。
深圳大陆公司房地产案:
在深圳大陆公司房地产案件一审、二审皆败诉之情形下,经文阳律师之努力,不仅成功申诉立案,并且得以评估土地,将于2013年1月份重新开庭,委托方将还有近亿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