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处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及商业事务处理等
履历简述:

肖健华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法学院,获授法学学士资格,现任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系广东省国资委系统法律服务专业机构库入库机构服务团队成员
正在或曾经服务的政府及企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 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 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港澳智慧城(横琴)项目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南方电力集团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花卉博览园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信息化办公室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广州绿盈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水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作为广州市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成员,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并经广州电视台一周睇法栏目组的邀请,担任其一周睇法、大状出动等节目的特邀嘉宾。
非诉讼类的部分案例:

1、为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广东省广州国际医药港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深圳安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4、为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股权事宜事宜提供专项顾问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6、为为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7、为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为该中心的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8、为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为亚运提供了良好的支援。 9、为港澳智慧城(横琴)项目发展有限公司就其位于珠海横琴新区的港澳智慧城项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民商事诉讼的部分案例:

1、代理广州市花卉博览园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诉讼,争议标的达二千七百多万,在一审对我方较为不利的情况下,我方代理二审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主张,为该博览园减少损失高达一千四百七十万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获得了全面的胜利。 2、代理黄某与华大物流总公司保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均驳回黄某的诉讼请求,我方的诉讼请求得以支持,目前判决已生效。 3、代理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广东省糖烟酒集团公司与谢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均驳回谢某的诉讼请求,我方的主张得以支持,目前判决已生效。 4、代理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因谢某与广东省公安厅撤销登记纠纷被追加为第三人一案,代理广东省商业企业集团公司参加诉讼,为其一审、二审阶段的诉讼代理人。 5、代理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广州大道支行诉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案存在第三方、小业主,并有其他不利因素的情况下,依然获得全面的胜诉,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6、为加蓬国某木材公司代理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及合作协议纠纷系列案。 7、为何某代理七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事宜,在被告转移财产的可能性相当大的情况下,我方与时间比赛,成功争取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为某当事人处理百汇广场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合计19起,获得全面的胜诉。 9、为东莞某小区众多业主起诉发展商要求办理房产证案件提供服务,响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号召,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一审、二审均获得全面的胜利。 10、担任广东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作为物业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成功驳回金属制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11、 代理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与熊某等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四个案件,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我方的仲裁意见,该四个案件均获全面的胜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刑事诉讼的部分案例:

1.为海珠区白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担任首席辩护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该案受到了包括广州日报等媒体的头版报道,称之为海珠区肉霸案。
2.为原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某副主任(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辩护,该案以涉案金额高,涉案官员级别高而广受本土传媒关注。
3.为原广东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总经理涉嫌贪污罪、行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担任辩护人,依法提出辩护意见,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为原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某部工程师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辩护,依法保障了其合法权益。
5. 为黄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进行辩护,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提出黄某罪轻的观点,本案在法定最低刑期判处,成功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
6. 为邓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的众多受害人提供专项法律顾问,该案获得了包括广州电视台等媒体的专栏报道,成功令本案得到公平正义的处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维护。
7. 为余某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俗称销赃)一案担任辩护律师,成功使本案取保候审,余某免受牢狱之灾。
8. 为吴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担任辩护律师,在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成功提出其并非主犯的意见,使吴某得到公正合理的判决,充分有效地维护了吴某的合法权益。
9. 为江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担任辩护律师,该案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其案值及社会影响都非常大,在辩护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然有效维护了江某的合法权益。
10. 为某当事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提供辩护,并代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 为曾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担任辩护律师,曾某是原佛山市某区某局局长,在该案社会影响非常大,辩护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然有效维护了曾某的合法权益。
12. 为宁某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俗称销赃)一案担任辩护律师,在当事人已经承认相关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提出被告人坦白及自愿认罪,社会危害性不大等观点,成功使本案适用缓刑,达到即判即放的目的,被告人得以一家团圆,安心过年。
13. 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通知,经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指派,为尹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担任辩护律师。
14. 为李某涉嫌绑架罪一案担任辩护律师,该案是佛山市三水区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其案值及社会影响都非常大,在辩护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仍然有效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15. 为周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进行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16.为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进行辩护。
17.为莫某涉嫌行贿罪一案担任辩护人。
宏安信陈(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